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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住发〔2025】28号)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来源: | 作者:advertising-100 | 发布时间: 2025-08-08 | 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相关规定,调整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原则上20257月至9月。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2024年度(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按照不超过2024年度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为24410元。月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济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现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为2010元,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182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时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及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电子版。表格可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717

28号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pdf



文件来源:

https://www.gjj.cn/website/regulation-detail.html?seqno=1829&itemId=0601


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济住发〔2024】22号)


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济住字〔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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