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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25-07-29
来源: | 作者:advertising-100 | 发布时间: 2025-07-30 | 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太白湖新区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太白湖新区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太白湖新区2025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

统一招生时间,统一入学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予以保障。

(二)坚持学区登记、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区登记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符合完全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入住,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优先安排学位。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学校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20198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具有太白湖新区城区(许庄街道辖区,下同)户籍子女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太白湖新区城区(许庄街道辖区,下同)户籍子女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学校可以招收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校报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条件。

1.A类:指许庄街道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可在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

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入学,未拆迁及已拆迁未上房的根据户口簿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已拆迁安置且上房的按照《拆迁协议书》中回迁安置地址所属学区学校入学。

2.B:指房户一致许庄街道辖区户籍,在辖区内购房并迁入户口),且实际上房入住人员子女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住宅类)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自有房产交房并实际入住。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4)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学校入学。

5)服务片区学校无法满足全部房户一致类学生入学的情况下,按照监护人房产占比和户籍迁入时间先后进行安置,剩余入学需求学生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置。

3.C:指户籍在太白湖新区城区(许庄街道辖区)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太白湖新区城区户籍,无自有房产或所购房产尚未上房入住的,可暂按太白湖新区租房地址或购房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并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太白湖新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建议回其父母户籍地入学。确需在太白湖新区入学的,暂按太白湖新区户口簿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并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D:指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在城区购房已入住且户籍未迁入的人员子女)采取积分入学办法。在录取完户籍在籍和政策保障类适龄儿童后,对积分达到最低入学资格线以上的适龄儿童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和志愿填报情况,进行电脑派位入学2025年太白湖新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详见附件1、附件2

5.E:指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6.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对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在征得监护人认可的情况下由普通中小学提供送教服务。确保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各类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所需资料说明详见附件3

(四)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2025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84未按规定时间迁入的,逾期不予受理;上房时间截止到202584日;无自有房产证明开具截止时间为202584日。

四、学区范围

学段

  

学区范围

 

太白湖实验中学

(济宁学院附中太白湖

 

许庄街道辖区内,京杭路以南,济宁大道以北车站南路以西的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吾悦首府小区延续相关政策执行。

 

北湖第一中学

(山师大实验中学西校区)

许庄街道辖区内,京杭路以北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

北湖第二中学

济宁一中附属中学

许庄街道辖区内,济宁大道以南运河路以西的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区。

北湖第三中学

(山师大实验中学东校区)

许庄街道辖区内,京杭路以南,车站南路以东的所有商业住宅小区。

太白湖实验小学

(济宁学院附小太白湖校区

许庄街道辖区内,济宁大道以北,荷花路以东,运河路以西,京杭路以南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

渔皇小学

(济宁学院附小渔皇校区

许庄街道辖区内,荷花路以东,老运河以西,京杭路以北的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

北湖冠鲁小学

山师大太白湖新区实验小学

 

许庄街道辖区内,运河路以东,京杭路以南所有商业住宅小区。

 

北湖第一小学

许庄街道辖区内,荷花路以西,济宁大道以北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

 

北湖第二小学

许庄街道辖区内,老运河以东京杭路以北所有村庄和商业住宅小区。

 

北湖第三小学

济宁一中附属小学

许庄街道辖区内,济宁大道以南,运河路以西所有村庄及商业住宅小区。

 

 

五、招生计划

 

  

班数

招生电话

招生咨询地点

太白湖实验中学

(济宁学院附中太白湖

10

0537-6131533

教学楼一楼小会议室

北湖第一中学

(山师大实验中学西校区)

8

0537-5668631

学校办公楼一楼西

家长接待室

北湖第二中学

济宁一中附属中学

 6

0537-3536886

学校综合楼3310

北湖第三中学

(山师大实验中学东校区)

7

0537-8955889

功能室楼三楼工会办公室

济宁天立学校初中部

6

0537-3738666

0537-3738999

学校南门大厅右侧“家校共育服务中心”

太白湖实验小学

(济宁学院附小太白湖校区

8

0537-6131501

学校家长接待室

渔皇小学

(济宁学院附小渔皇校区

6

0537-6537037

学校东门门厅

北湖冠鲁小学

山师大太白湖新区实验小学

12

0537-6598686

学校1号楼一楼综合办公室

北湖第一小学

9

0537-6567225

学校雅润楼(办公楼)

三楼教导处

北湖第二小学

9

0537-6590765

教学楼A楼一楼综合办公室

北湖第三小学

济宁一中附属小学

6

0537-3536861

学校综合楼三楼会客室

济宁天立学校小学部

5

0537-3738666

0537-3738999

学校南门大厅右侧“家校共育服务中心”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537-35389000537-35368900537-6537030

招生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400-1800

六、招生办法

2025年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入学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验和通知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的无法生成学籍。729-731日,发布区级和各学校招生实施意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招生报名宣传。

(一)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81日上午830- 84日下午1800

报名方法: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继续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使用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在济宁市太白湖区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的,将不再接收。

温馨提示:D类须填报2个志愿,并服从调剂。报名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段完成报名即可。为避免因报名时间集中造成平台卡顿,请家长合理选择时间段错峰报名。

(二)网上预审82-86日)

 82-84对我区A类(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B类(房户一致且实际上房入住人员子女)、C类(户籍在我区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及E类(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进行网上一轮预审。凡网上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家长及时登录平台,根据审核意见更正后重新提交报名,逾期未处理预审不通过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报名资格

 85-86D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信息进行网上一轮预审。凡网上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家长及时登录平台,根据审核意见更正后重新提交报名,逾期未处理预审不通过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报名资格

(三)现场审核87-88日)

为解决D类报名情况复杂、家长上传资料过多或网上申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D类监护人携带积分确认审验现场打印及相关积分证明材料、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新一年级等相关证件到山师实小进行现场解答、帮助办理。

(四)信息核查(89-811)。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纪检监察、教育、公安、人社建设、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各类学生报名信息(户籍、房产等)进行联合查验,一经确认有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该生当年入学资格。

(五)入户审查812- 815日)

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ABCD类适龄儿童信息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入户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户籍在籍和政策保障类确认。816日)

根据户籍在籍适龄儿童和政策保障类儿童报名情况,进行网上确认学位。

(七)积分公示复核(817-818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分数及排序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不再接受复核。

(八)公布各学校空余学位(819)。

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城区公办中小学及其剩余学位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

(九)D类积分入学派位录取(820-821

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入资格线以内的适龄儿童,将按照遵循志愿、派位录取原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十)录取查询(822

我区各类学生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最终录取结果。招生平台录取结果学生数据和学籍系统对接,建立学生学籍。

(十一)办理入学(823开始)

家长根据录取学校具体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疑问可查看各学校招生简章或拨打各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七、申请转学条件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太白湖新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太白湖新区城区户籍房户一致(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20209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预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同一区域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转学办理主体为服务片区学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由学校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在平台上提交转学申请,办理转学。

八、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分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招生结束后经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建立学籍。民办学校招生由家长自主报名。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设立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电话,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教育、引导、资格审查、政策解释等工作,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规范招生程序和秩序。

各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招生工作,不得跨学区招生。要认真执行免试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把入学资格关,坚决杜绝不足龄儿童、复读学生、信息造假学生等入学。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加强政策宣传。

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学校要将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并在校内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接待家长来访和接听来电咨询,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一办理,91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严禁在校学生重复建籍,各中小学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确保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学习学校一致。  

(五)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

坚持公民同招的要求,招生简章由民办学校制订提前报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步骤招生,不得以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考试、面试掐尖争抢生源等形式违规招生,不得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六)坚决禁止民办学校掐尖招生。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

附件1.2025年太白湖新区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docx

附件2.2025年太白湖新区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docx

附件3.2025年太白湖新区城区入学适龄儿童所需材料说明.docx


文件来源:

http://bhdjq.jining.gov.cn/art/2025/7/29/art_8235_2726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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