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及名称,制定本指南。
一、商品和服务项目分类概述
尼斯联盟成员国,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现行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
商标局将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划分类似群,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制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为申请人申报商标注册时使用。《区分表》中45个类别项下含有类别标题、【注释】、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类别标题指出了归入本类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范围;【注释】对本类主要包括及不包括哪些商品或服务项目作了说明;《区分表》中所列出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为标准名称。
尼斯分类每年修订一次,《区分表》随之予以调整。申请人应当依照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区分表》进行申报,既可以申报标准名称,也可以申报未列入《区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二、商品和服务项目分类申报原则
首先,应当依据尼斯分类进行申报。
许多不同的部门出于管理、统计等工作需要都要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在商标注册时应当依据尼斯分类进行申报。
其次,申请人在申报《区分表》上没有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时,应根据类别标题、【注释】,比照标准名称申报类别。
例如,坚果壳制工艺品。根据类别标题,“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属于第20类,【注释】中说明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为第20类的标准名称。比照上述内容,“坚果壳制工艺品”应申报在第20类。
又如,基因筛查服务。根据类别标题,“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属于第42类,【注释】中说明第42类尤其包括“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医疗服务”属于第44类,【注释】中说明第44类尤其包括“与治疗病人(例如X光检查和取血样)有关的医学分析”。基因筛查可以广泛用于科学研究和医学治疗,因此“基因筛查(为科学研究目的)”应申报在第42类,“基因筛查(为医疗目的)”应申报在第44类。
第三,根据类别标题、【注释】,比照标准名称仍无法分类的,按照分类原则申报。
尼斯分类以及《区分表》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分类时,一般遵照下列原则。
(一)商品分类原则
1.商品为制成品,原则上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手套类商品,应依据具体产品的功能、用途进行分类。“手套(服装)”属于服装,应申报在第25类;“防事故用手套”属于救护器具,应申报在第9类;“医用手套”属于医疗用辅助器具,应申报在第10类;“绝缘手套”属于绝缘用品,应申报在第17类;“家务手套”属于家务用具,应申报在第21类;“竞技手套”属于体育和运动用品,应申报在第28类。“一次性手套”为不规范名称,因为该商品的功能用途并不明确,例如“医用一次性手套”应申报在第10类;“家务用一次性手套”应申报在第21类。
2.商品为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应依据主要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主要功能是电子发声装置,应申报在第9类;“带电子发声装置的图书”,主要功能是图书,应申报在第16类。
3.商品为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类别标题,“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那么“建筑用金属衬板”应申报在第6类。同理,“金属制人工鱼礁”是由金属材料制成,应申报在第6类。
4.商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应按牛奶申报在第29类;“加奶咖啡饮料”的本质仍是咖啡饮料,应申报在第30类。
5.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
例如,“电话机听筒”是构成“电话机”的一部分,应申报在第9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此处的“用于”,是指专门用于,即该专门容器为盛放该商品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具有特殊的形状和样式。
例如,“专用化妆包”为盛放化妆用具进行了专门的设计,应申报在第21类;“非专用化妆包”应申报在第18类。
(二)服务分类原则
1.比照《区分表》所列标准名称,依据服务所属的行业,并结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例如,“广告片制作”属于广告类服务,应申报在第35类;“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属于娱乐类服务,应申报在第41类;但“制作电视购物节目”属于广告类服务,应申报在第35类。
2.出租服务、咨询服务、特许经营服务可依据以下原则分类。
(1) 出租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例如,“出租电话机”实现的是通讯服务,应申报在第38类。
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相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属于第36类。
(2) 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网络)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例如,“运输信息”应申报在第39类,与运输服务归入同一类别;“金融咨询”应申报在第36类,与金融服务归入同一类别;“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与“金融信息”的分类相同,应申报在第36类。
(3) 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
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应申报在第35类,与特许人所提供的商业管理服务归入同一类别。
三、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报基本要求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应首先考虑使用《区分表》中已列出的标准名称。在申报时,应填写具体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即《区分表》中六位代码之前的具体名称,不可填写类别号、类别标题、类别注释、类似群号、类似群名称、项目编号。
申请人也可选择商标局公布的《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请人在使用《区分表》中的标准名称以及《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名称时,应当依照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尼斯分类和《区分表》版本进行申报,不得申报提交申请时已经失效或尚未生效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还可申报《区分表》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尼斯分类和《区分表》版本分类原则。
2.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应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准确的表述。该名称应足以使此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应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不足以确定其所属类别或易产生误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可申报含有描述性词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关于商品的描述性词语,一般包括说明商品的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词语;关于服务的描述性词语,一般包括说明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的词语。
3.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报应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点符号用法及社会公众语言习惯,应使用规范简体汉字表述,不得出现错别字及繁体字。
4.申请人可附送对该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该说明材料仅为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补充解释说明,并非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组成部分。即使申请人附送了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材料,该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本身也应符合上述所有申报要求。
四、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报注意事项
我局依照《区分表》分类体系及分类原则,在总结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整理出若干示例进行解释说明,供申请人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时予以参考。以下示例并不能涵盖所有申报情形。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着重把握规律,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1.含有表示概括性的词语
由于外延范围不清,可能含有多种商品或服务项目,概括性词语不宜出现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例如“不属别类的工艺品”、“提供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为不规范名称。
2.描述性词语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可出现说明商品的功能、用途、所用原料、成分、销售渠道、消费对象,或者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的描述性词语。但此种描述应是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客观说明,可为限制性或具体化描述。不宜含有广告宣传、过度修饰、扩大渲染等描述性词语。
⑴除化学概念之外的“有机”含义不明,不宜出现在项目名称中。例如“有机茶”为不规范名称。
⑵“风味”、“滋味”等词汇不宜出现在项目名称中。例如“风味牛奶”为不规范名称。
⑶“营养”、“调理”等作为宣传性词语不宜出现在项目名称中。例如“营养意面”、“速食调理面”为不规范名称。
⑷“精制”、“特制”、“高级”等作为广告宣传性词语且含义不明不宜出现在项目名称中。例如“特制服装”为不规范名称。但有明确定义的除外,例如“特级初榨橄榄油”。
⑸“特殊”、“特种”等含义不确切的修饰性词语不宜出现在项目名称中。例如“特种纸浆”为不规范名称。
⑹“有关”、“相关”等外延模糊的词语不宜出现在项目名称中。如果出现,项目名称整体应该内涵明确。例如“与精神压力相关的咨询”为不规范名称;“与精神压力相关的医学咨询”是医学咨询,为可接受名称。
3.外文音译为中文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含有外文音译为中文的,如外文音译为中文的接受程度低或使用范围较小,或不是外文的规范中文名称,则不宜申报。例如“维他命制剂”,虽然“维他命”为英文vitamin的音译,但已有对应规范中文名称“维生素”,故应申报“维生素制剂”。
4.含有外文字母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应使用规范简体汉字申报,外文字母不宜出现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一般来说,中文指代含义明确且集中、使用频率很高、使用范围广泛的英文缩写可以申报,如《区分表》中已有的CD、DVD、LED、DNA等。如申报的外文字母组合中文含义不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中文指代含义、使用频率低、使用范围狭窄,为不规范名称。
5.含有地名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一般不宜出现地名、“原产地”、“产自于”类词语。例如“意大利原产地的啤酒”为不规范名称。
6.中心词为“制品”或“产品”
“制品”或“产品”等词语表述的制成品,内涵不明,外延不清,不宜作为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报。例如“钢制品”、“沐浴产品”为不规范名称。
7.含有“和/或”
此类表述含义不确定。例如“加入蛋白、和/或蔬菜、和/或植物、和/或调味品的土豆”,为不规范名称。
8.含有民族宗教用语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含有民族宗教用语的,应慎重申报。例如,“清真”一词,具有特定民族宗教含义。为尊重民族宗教习惯,避免混淆误认,在申报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时应慎重考虑。
9.地区性较强的名称
某一地区对特定商品的特殊表述,不宜出现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例如“细露面”,此种说法地域性强,非国内一般消费者或公众普遍了解的说法,适用性不够广泛,为不规范名称。
10.菜式名称
如菜式名称不能清晰表述成分、成分配比或工艺,则不宜申报。例如“老虎菜”为不规范名称。
11.标点符号用法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是描述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为名词或带有前缀的名词,亦可表述为名词后缀带有括号的解释性内容,但不能表述为句子或段落。因此,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一般不宜出现逗号、句号,但名词后缀的括号内容可含有逗号。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包含多个括号的,应慎重申报,以免出现逻辑不清或误认的情况。例如“未加工的人造树脂(原料)(覆盖材料)”,内容表述不明确且前后矛盾,为不规范名称。
一个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应表明一种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宜对应两种或两种以上商品或服务项目,因此,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的中心词部分一般不宜出现顿号,例如“假睫毛、假发”为不规范名称。如顿号前后词语均修饰同一中心词,可以申报,例如“假睫毛、假发用粘合剂”。
五、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报不规范示例
1.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申报类别。
例如在第25类申报“家务手套”。“家务手套”应申报在第21类。
2.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例如申报“化学制剂”:“非医用、非兽医用化学试剂”属于第1类,“医用或兽医用化学试剂”属于第5类,因此“化学制剂”是不规范的名称。又如申报“鲑鱼”:“活鲑鱼”属于第31类,“鲑鱼(非活)”属于第29类,因此“鲑鱼”是不规范的名称。再如申报“假日野营服务”:“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因此“假日野营服务”是不规范的名称。
3.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为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尼斯分类和《区分表》已删除并不再接受或已移至别类的项目名称。
例如在第16类申报“纸制和纤维素制婴儿尿布(一次性)”。2012年第16类已删除该商品,目前“婴儿尿布”属于第5类。
4.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商品或服务项目。
例如申报“钢及其合金”。该名称包含“钢”和“钢合金”两个商品,应分别申报“钢”,“钢合金”。
5.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含混不清,指代不明,或是过于宽泛,不足以确定其所属类别,易产生误认。
例如申报“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概念并不明晰,一般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的商务活动,可能还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带服务。因此“电子商务服务”过于宽泛,申请人需要进一步细化,根据所提供的具体的服务进行申报。
6.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中含有“赌”、“赌博”、“占卜”、“算命”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词语。
例如“赌博机”、“老虎机”、“赌博用筹码”、“赌博服务”、“占星”、“纸牌占卜服务”、“算命”等,不得申报。
尼斯分类和《区分表》每年都会修订调整,本指南中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和名称可能会发生变化。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依照提交申请时施行的版本进行申报。商标局将根据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申报指南内容进行改进,以满足广大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和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的发展要求。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4文本).pdf
NCL12-2025 中文版和区分表修改内容 公开版.pdf
文件来源:
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phfwfl/
【第一类】 化工原料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灭火和防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制动物皮毛用物质;工业用黏合剂。 【0101 组】 工业气体,单质
【0102 组】 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 组】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 组】 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 组】 用于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 组】 化学试剂
【0107 组】 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 组】 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0109 组】 肥料
【0110 组】 灭火、防火用合成物
【0111 组】 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 组】 焊接用化学制剂
【0113 组】 食药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
【0114 组】 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 组】 工业用黏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 组】 纸浆【0117 组】 能源
【第二类】颜料油漆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染料;印刷、标记和雕刻用油墨;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1 组】 染料,媒染剂(不包括食用)
【0202 组】颜料(不包括食用、绝缘用),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3 组】食品着色剂
【0204 组】油墨
【0205 组】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
【0206 组】防锈剂,木材防腐剂【0207 组】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第三类】 日化用品
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不含药物的牙膏;香料,香精油;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及研磨用制剂。
【0301 组】 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 组】 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 组】 抛光、擦亮制剂
【0304 组】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 组】 香料,香精油
【0306 组】 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 组】 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 组】 熏料
【0309 组】 动物用化妆品
【0310 组】 室内芳香剂
【第四类】燃料油脂
工业用油和油脂,蜡;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1 组】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
【0402 组】 液体、气体燃料和照明燃料
【0403 组】 固体燃料
【0404 组】 工业用蜡
【0405 组】 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6 组】 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
【0407 组】 能源
【第五类】 医用用品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0501 组】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 组】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0503 组】 净化制剂
【0504 组】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0505 组】 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 组】 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 组】 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0508 组】 宠物尿布
【第六类】 金属材料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矿石;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金属小五金具;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保险箱。
【0601 组】普通金属及其合金、板、各种型材(不包括焊接及铁路用金属材料)
【0602 组】普通金属管及其配件
【0603 组】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不包括建筑小五金)
【0604 组】 铁路用金属材料
【0605 组】 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网、带
【0606 组】 缆绳用非电气金属附件
【0607 组】 钉及标准紧固件
【0608 组】 家具及门窗的金属附件
【0609 组】 日用五金器具
【0610 组】 非电子锁
【0611 组】 保险箱柜
【0612 组】 金属器具,金属硬件(非机器零件)
【0613 组】 金属容器
【0614 组】 金属标牌
【0615 组】 动物用金属制品
【0616 组】 焊接用金属材料(不包括塑料焊丝)
【0617 组】 锚,停船用金属浮动船坞,金属下锚桩
【0618 组】 手铐,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0619 组】 (测气象或风力的)金属风标
【0620 组】 金属植物保护器
【0621 组】 捕野兽陷阱
【0622 组】 普通金属艺术品,青铜(艺术品)
【0623 组】 矿石,矿砂
【0624 组】 金属棺(埋葬用),金属棺材扣件,棺材用金属器材
【第七类】 机械设备
机器,机床,电动工具;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除手动手工具以外的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0701 组】 农业用机械及部件(不包括小农具)
【0702 组】 渔牧业用机械及器具
【0703 组】 伐木、锯木、木材加工及火柴生产用机械及器具
【0704 组】 造纸及加工纸制品工业用机械及器具
【0705 组】 印刷工业用机械及器具
【0706 组】 纤维加工及纺织、针织工业用机械及部件
【0707 组】 印染工业用机械
【0708 组】 制茶工业用机械
【0709 组】 食品业用机械及部件
【0710 组】 酿造、饮料工业用机械
【0711 组】 烟草工业用机械
【0712 组】 皮革工业用机械
【0713 组】 缝纫、制鞋工业用机械
【0714 组】 自行车工业用设备
【0715 组】 陶瓷、砖、瓦制造机械
【0716 组】 工业用雕刻、打标机械
【0717 组】 制电池机械
【0718 组】 日用杂品加工机械
【0719 组】 制搪瓷机械
【0720 组】 制灯泡机械
【0721 组】包装机械(不包括成套设备专用包装机械)
【0722 组】 民用煤加工机械
【0723 组】 厨房家用器具(不包括烹调、电气加热设备及厨房手工具)
【0724 组】 洗衣机
【0725 组】 制药工业用机械及部件
【0726 组】 橡胶、塑料工业机械
【0727 组】 玻璃工业用机械
【0728 组】 化肥设备
【0729 组】 其他化学工业用机械
【0730 组】 地质勘探、采矿、选矿用机械
【0731 组】 冶炼工业用设备
【0732 组】 石油开采、精炼工业用设备
【0733 组】 建筑、铁道、土木工程用机械
【0734 组】 起重运输机械
【0735 组】 锻压设备
【0736 组】 铸造机械
【0737 组】 蒸汽动力设备
【0738 组】 内燃动力设备
【0739 组】 风力、水力动力设备
【0740 组】 制办公用针钉机械
【0741 组】 制钮扣拉链机械
【0742 组】 切削机床,切削工具和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床,切削工具和其他金属加工机械
【0743 组】 非手动的手持工具
【0744 组】 静电、电子工业用设备
【0745 组】 光学工业用设备
【0746 组】 气体分离设备
【0747 组】 喷漆机具
【0748 组】 发电机、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及其零部件、马达和引擎零部件
【0749 组】 泵,阀,气体压缩机,鼓风机,液压元件,气动元件
【0750 组】 机器传动用联轴节,传动带及其他机器零部件
【0751 组】 焊接机械
【0752 组】 清洁、废物处理机械
【0753 组】 单一商品
【0754 组】 电镀设备
【第八类】 手工器械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匙餐具;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剃刀。
【0801 组】 手动研磨器具
【0802 组】 小农具(不包括农业、园艺用刀剪)
【0803 组】 林业、园艺用手工具
【0804 组】 畜牧业用手工具
【0805 组】 渔业用手工具
【0806 组】 理发工具,修指甲刀,纹身器具
【0807 组】 非动力手工具(不包括刀、剪)
【0808 组】 非动力手工器具
【0809 组】 专业用手工具
【0810 组】 刀剪(不包括机械刀片,文具刀)
【0811 组】 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
【0812 组】 餐具刀、叉、匙
【0813 组】 手工具柄
【第九类】 电子器具
科学、研究、导航、测量、摄影、电影、视听、光学、衡具、量具、信号、侦测、测试、检验、救生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配送或使用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或处理声音、影像或数据的装置和仪器;已录制和可下载的媒体,计算机软件,录制和存储用空白的数字或模拟介质;投币启动设备用机械装置;收银机,计算设备;计算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潜水服,潜水面罩,潜水用耳塞,潜水和游泳用鼻夹,潜水员手套,潜水呼吸器;灭火设备。
【0901 组】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0902 组】 记录、记数检测
【0903 组】 其他办公用机械(不包括打字机、誉写机、油印机)
【0904 组】 衡器
【0905 组】 量具
【0906 组】 信号器具
【0907 组】 通信导航设备
【0908 组】 音像设备
【0909 组】 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0910 组】 测量仪器仪表,实验室用器具,电测量仪器,科学仪器
【0911 组】 光学仪器
【0912 组】 光电传输材料
【0913 组】 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0914 组】 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
【0915 组】 非空气、非水处理用电离设备
【0916 组】 灭火器具
【0917 组】 电弧切割、焊接设备及器具
【0918 组】 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
【0919 组】 安全救护器具
【0920 组】 警报装置,电铃
【0921 组】 眼镜及附件
【0922 组】 电池,充电器
【0923 组】 电影片,已曝光材料
【0924 组】 单一商品
【第十类】 医疗器械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1001 组】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1002 组】 牙科设备及器具
【1003 组】 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 组】 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 组】 奶嘴,奶瓶
【1006 组】 性用品
【1007 组】 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 组】 矫形用品及助行用品
【1009 组】 缝合用材料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
照明、加热、冷却、蒸汽发生、烹饪、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和设备。
【1101 组】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2 组】 喷焊灯
【1103 组】 汽灯,油灯
【1104 组】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 组】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 组】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1107 组】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 组】 供暖装置及水暖管件
【1109 组】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 组】 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 组】 小型取暖器
【1112 组】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 组】 核能反应设备
【1114 组】 单一商品
【第十二类】 运输工具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1201 组】 火车及其零部件
【1202 组】 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3 组】 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4 组】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5 组】 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1206 组】 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
【1207 组】 畜力车辆,雪橇
【1208 组】 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1209 组】 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
【1210 组】 水用运载工具
【1211 组】 运载工具零部件
【第十三类】 军火烟火
火器;军火及弹药;炸药;焰火。
【1301 组】 火器,军火及子弹
【1302 组】 爆炸物
【1303 组】 烟火,爆竹
【1304 组】 个人防护用喷雾
【第十四类】 珠宝钟表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宝石和半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1401 组】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1402 组】 贵重金属盒和首饰盒
【1403 组】 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
【1404 组】 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1405 组】 宠物用首饰
【第十五类】 乐器用品
乐器;乐谱架和乐器架;指挥棒。
【1501 组】 乐器
【1502 组】 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第十六类】 办公用品
纸和纸板,不属别类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1601 组】 工业用纸
【1602 组】 技术用纸(不包括绝缘纸)
【1603 组】 生活用纸
【1604 组】 纸板
【1605 组】 办公、日用纸制品
【1606 组】 印刷出版物
【1607 组】 照片,图片,图画
【1608 组】 纸牌,扑克牌
【1609 组】 纸及不属别类的塑料包装物品
【1610 组】 办公装订、切削用具
【1611 组】 办公文具(不包括笔,墨,印,胶水)
【1612 组】 墨,砚
【1613 组】 印章,印油
【1614 组】 笔
【1615 组】 办公或家庭用胶带或粘合剂
【1616 组】 办公室用绘图仪器,绘画仪器
【1617 组】 绘画用具(不包括绘图仪器,笔)
【1618 组】 打字机、誊写机、油印机及其附件(包括印刷铅字、印版)
【1619 组】 教学用具(不包括教学实验用仪器)
【1620 组】 室内模型物(不包括教学用模型标本)
【1621 组】 单一商品
【第十七类】 橡胶制品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和树脂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
【1701 组】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
【1702 组】 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
【1703 组】 橡胶,树脂,纤维制品
【1704 组】 软管
【1705 组】 保温、隔热、隔音材料
【1706 组】 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
【1707 组】包装、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胶、塑料制品)
【1708 组】 单一商品
【第十八类】 皮革皮具
皮革和人造皮革;动物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鞭,马具和鞍具;动物用项圈、皮带和衣服。
【1801 组】 皮革和人造皮革,裘皮
【1802 组】 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
【1803 组】 裘皮
【1804 组】 雨伞及其部件
【1805 组】 手杖
【1806 组】 动物用具
【1807 组】 肠衣
【第十九类】 建筑材料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1901 组】 半成品木材
【1902 组】 土,沙,石,石料,灰泥,炉渣等建筑用料
【1903 组】 石膏
【1904 组】 水泥
【1905 组】 水泥预制构件
【1906 组】 建筑砖瓦
【1907 组】 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
【1908 组】 柏油,沥青及制品
【1909 组】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
【1910 组】 非金属建筑物
【1911 组】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
【1912 组】 建筑用涂层
【1913 组】 建筑用粘合料
【1914 组】 石、混凝土、大理石雕塑品
【1915 组】 棺椁墓碑
【第二十类】 家具制品
家具,镜子,相框;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
【2001 组】 家具
【2002 组】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2003 组】 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2004 组】 镜子、画框及部件
【2005 组】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2006 组】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2007 组】 非金属牌照
【2008 组】 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2009 组】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2010 组】 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2011 组】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2012 组】 非金属家具附件
【2013 组】 垫,枕
【2014 组】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第二十一类】 厨房洁具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烹饪用具和餐具(刀、叉、匙除外);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原料;清洁用具;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2101 组】 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
【2102 组】 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2103 组】 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2104 组】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2105 组】 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2106 组】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2107 组】 梳子,刷子,制刷材料(不包括牙刷)
【2108 组】 刷牙用具
【2109 组】 牙签
【2110 组】 化妆用具
【2111 组】 保温保冷用具
【2112 组】 家务用具
【2113 组】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2114 组】 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
【2115 组】 家用灭虫、灭鼠用具
【第二十二类】 绳网袋蓬
绳索和细绳;网;帐篷和防水遮布;纺织品或合成材料制遮篷;帆;运输和储存散装物用麻袋;衬垫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及其替代品。
【2201 组】 缆,绳,线,带
【2202 组】 网,遮篷,帐篷,防水帆布,帆
【2203 组】 袋子,装卸、包装用物品
【2204 组】 衬垫填充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
【2205 组】 纤维原料
【第二十三类】 纱线丝毛
纺织用纱和线。
【2301 组】 纺织用纱、丝
【2302 组】 线
【2303 组】 毛线
【第二十四类】 布料床单
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2401 组】 纺织品,布料
【2402 组】 特殊用织物
【2403 组】 纺织品壁挂
【2404 组】 毡及毡制品
【2405 组】 毛巾,浴巾,手帕
【2406 组】 床上用品
【2407 组】 室内遮盖物
【2408 组】 洗涤用手套
【2409 组】 特殊用布
【2410 组】 纺织品制或塑料制旗
【2411 组】 寿衣
【第二十五类】 服装鞋帽
服装,鞋,帽。
【2501 组】 衣物
【2502 组】 婴儿纺织用品
【2503 组】 特种运动服装
【2504 组】 不透水服装
【2505 组】 戏装
【2506 组】 特殊用鞋
【2507 组】 鞋
【2508 组】 帽
【2509 组】 袜
【2510 组】 手套(不包括特种手套)
【2511 组】 领带,围巾,披巾,面纱
【2512 组】 腰带,服装带
【2513 组】 单一商品
【第二十六类】纽扣拉链
花边,编带和刺绣品,缝纫用饰带和蝴蝶结;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人造花;发饰;假发。
【2601 组】 花边,饰品及编带
【2602 组】 不属别类的服饰品,饰针
【2603 组】 钮扣,领钩扣,拉链
【2604 组】 假发,假胡须
【2605 组】 缝纫用具(线除外)
【2606 组】 假花
【2607 组】 硬托衬骨
【2608 组】 修补纺织品用热粘胶片
【2609 组】 亚麻布标记用品
【2610 组】 茶壶保暖套
【第二十七类】 地毯席垫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2701 组】 地毯
【2702 组】 席类
【2703 组】 垫及其他可移动铺地板用品
【2704 组】 非纺织墙帷,墙纸及非纺织挂毯
【第二十八类】 健身器材
游戏器具和玩具;视频游戏装置;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2801 组】 娱乐器械,娱乐物品
【2802 组】 玩具
【2803 组】 棋,牌及辅助器材
【2804 组】 球类及器材
【2805 组】 健身器材
【2806 组】 射箭运动器材
【2807 组】 体操、举重、田径、冰雪及属于本类的其他运动器材
【2808 组】 游泳池及跑道
【2809 组】 运动防护器具及冰鞋
【2810 组】 圣诞树用的装饰品
【2811 组】 钓具
【2812 组】 单一商品
【第二十九类】 熟制食品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2901 组】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2902 组】 非活水产品
【2903 组】 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类)
【2904 组】 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
【2905 组】 腌制、干制蔬菜
【2906 组】 蛋品
【2907 组】 奶及乳制品
【2908 组】 食用油脂
【2909 组】 色拉
【2910 组】 食用果胶
【2911 组】 加工过的坚果
【2912 组】 菌类干制品
【2913 组】 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2914 组】 肠衣
【第三十类】 方便食品
咖啡、茶、可可及其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调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调味酱汁和其他调味品;冰(冻结的水)。
【3001 组】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组】 茶、茶饮料
【3003 组】 糖
【3004 组】 糖果,南糖,糖
【3005 组】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组】 面包,糕点
【3007 组】 方便食品
【3008 组】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 组】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组】 谷物膨化食品
【3011 组】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12 组】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组】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组】 食盐
【3015 组】 酱油,醋
【3016 组】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3017 组】 酵母
【3018 组】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组】 单一商品
【第三十一类】 饲料种籽
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新鲜水果和蔬菜,新鲜芳香草本植物;草木和花卉;种植用球茎、幼苗和种子;活动物;动物的饮食;麦芽。
【3101 组】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
【3102 组】 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
【3103 组】 花卉,草本植物
【3104 组】 活动物
【3105 组】 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
【3106 组】 新鲜蔬菜
【3107 组】 种子
【3108 组】 动物饲料
【3109 组】 麦芽
【3110 组】 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第三十二类】 啤酒饮料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3201 组】 啤酒
【3202 组】 不含酒精饮料
【3203 组】 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三十三类】 含酒精酒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3301 组】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类】 烟草烟具
烟草和烟草代用品;香烟和雪茄;电子烟和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烟具;火柴。
【3401 组】 烟草及其制品
【3402 组】 烟具
【3403 组】 火柴
【3404 组】 吸烟用打火机
【3405 组】 烟纸,过滤嘴
【3406 组】 香烟用调味品
【3407 组】 电子香烟及其部件
【第三十五类】 广告销售
广告;商业经营、组织和管理;办为他人推销公事务。
【3501 组】 广告
【3502 组】 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 组】 替他人推销
【3504 组】 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 组】 商业企业迁移
【3506 组】 办公事务
【3507 组】 财会
【3508 组】 单一服务
【3509 组】 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第三十六类】 金融物管
金融,货币和银行服务;保险服务;不动产服务。
【3601 组】 保险
【3602 组】 金融事务
【3603 组】 珍品估价
【3604 组】 不动产事务
【3605 组】 海关经纪
【3606 组】 担保
【3607 组】 慈善募捐
【3608 组】 受托管理
【3609 组】 典当
【第三十七类】 建筑修理
建筑服务;安装和修理服务;采矿,船只建造和维修服务石油和天然气钻探。
【3701 组】 建设、维修信息服务
【3702 组】 建筑工程服务
【3703 组】 开采服务
【3704 组】 建筑物装饰修理服务
【3705 组】 供暖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6 组】 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7 组】 陆地机械车辆维修
【3708 组】 飞机维修
【3709 组】 船只建造和维修服务
【3710 组】 影视器材维修
【3711 组】 钟表修理
【3712 组】 保险装置的维修
【3713 组】 特殊处理服务
【3714 组】 轮胎维修服务
【3715 组】 家具的修复、保养
【3716 组】 衣服、皮革的修补、保护、洗涤服务
【3717 组】 灭虫,消毒服务
【3718 组】 单一服务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
电信服务。
【3801 组】 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3802 组】 通讯服务
【第三十九类】 运输贮藏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3901 组】 运输及运输前的包装服务
【3902 组】 水上运输及相关服务
【3903 组】 陆地运输
【3904 组】 空中运输
【3905 组】 其他运输及相关服务
【3906 组】 货物的贮藏
【3907 组】 潜水工具出租
【3908 组】 供水电气服务
【3909 组】 水闸管理服务
【3910 组】 投递服务
【3911 组】 旅行安排
【3912 组】 单一服务
【第四十类】 材料加工
材料处理;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空气净化和水处理;印刷服务;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
【4001 组】 综合加工及提供信息服务
【4002 组】 金属材料处理或加工服务
【4003 组】 纺织品化学处理或加工服务
【4004 组】 木材加工服务
【4005 组】 纸张加工服务
【4006 组】 玻璃加工服务
【4007 组】 陶器加工服务
【4008 组】 食物、饮料加工服务
【4009 组】 剥制加工服务
【4010 组】 皮革、服装加工服务
【4011 组】 影像加工处理服务
【4012 组】 废物处理服务
【4013 组】 空气调节服务
【4014 组】 水净化服务
【4015 组】 单一服务
【4016 组】 船只定制生产服务
【4017 组】 航空器定制生产服务
【第四十一类】 教育娱乐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4101 组】 教育
【4102 组】 组织和安排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
【4103 组】 图书馆服务
【4104 组】 出版服务
【4105 组】 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4106 组】 驯兽
【4107 组】 单一服务
【第四十二类】 技能服务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工业研究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服务;质量控制和质量认证服务;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4201 组】 提供饮食供应,临时住宿服务
【4202 组】 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203 组】 医疗、社会福利服务
【4204 组】 卫生、美容服务
【4205 组】 兽医服务
【4206 组】 农业服务
【4207 组】 法律服务【4208 组】 安全服务
【4209 组】 提供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4210 组】 提供地质调查、研究、开发服务
【4211 组】 提供化学研究服务
【4212 组】 提供生物学、医学研究服务
【4213 组】 提供气象情报服务
【4214 组】 提供测试服务
【4215 组】 印刷业
【4216 组】 外观设计服务
【4217 组】 建筑物的设计、咨询服务
【4218 组】 服装设计服务
【4219 组】 提供语言文字服务
【4220 组】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4221 组】 提供人员服务
【4222 组】 提供照相、录像服务
【4223 组】 新闻记者服务
【4224 组】 提供艺术品鉴定服务
【4225 组】 物品清仓服务
【4226 组】 殡仪服务
【4227 组】 单一服务
【第四十三类】 餐饮住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4301 组】 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302 组】 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303 组】 养老院
【4304 组】 托儿服务
【4305 组】 为动物提供食宿
【4306 组】 单一服务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4401 组】 医疗服务
【4402 组】 卫生、美容服务
【4403 组】 为动物提供服务
【4404 组】 农业、园艺服务
【4405 组】 单一服务
【第四十五类】 社会服务
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交友服务,在线网络社交服务;殡仪服务;临时照看婴孩。
【4501 组】 安全服务
【4502 组】 提供人员服务
【4503 组】 提供服饰服务
【4504 组】 殡仪服务
【4505 组】 单一服务
【4506 组】 法律服务
文件按来源:网络